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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將2006年開始使用FACEBOOK以來所有的文章加以篩選,轉貼至新的PIXNET部落格,僅花了短短的三十分鐘,感覺很奇妙,好像這兩年多的時間,都濃縮在半個小時的刪訂中,沒想到情況遠比2006年神州社團聚所預估的更糟,與飛揚的年少相比,真正提筆時間大幅縮水,或者所書所記欠缺價值不值一提,這樣的結果,自己是否滿意?換一個角度,也許可以很自豪的說:《紐約佛光世紀》,月月有供稿,幾乎每期都有字跡。(感覺很心虛)

十年前的自己,計劃著26歲的人生,是否曾經預料到這種情況?

最近稍微整理硬碟內的資料,在三個不同的硬碟裡東找西翻,挖出許多以前寫的東西,忽然覺得:我真是崇拜我自己。精確一點說:我真是崇拜「十五歲的我」。筆下劍氣縱橫,又言之有物,時時一針見血,猶如小李飛刀一擊必中,在同儕間侃侃而談,月旦文章,臧否人物,那時每日至少可寫出幾千字,回覆十幾個話題,如果有時光機,真想回到過去,重新認識以前的自己。

也許那就是年輕的本錢,潛力代表無限的可能。

但是青春不足以讓我們揮霍,萬一沒有將時間兌換成等值的進步,白了少年頭空悲切,那是沒辦法「開始新遊戲」,重頭再來,只能以低低的等級,爛爛的裝備,在一關一關的魔王面前被吞噬、消失。

二十六歲的我,與十五歲的自己,所差者並不只是年齡,一路走來,其實失去了許多,卻也得到了許多。希望,兩三年後回頭看看這個部落格,檢視字裡行間,能夠驕傲地崇拜自己的成長,自負地點點頭,寫下:「無憾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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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ranky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